医疗协议书

时间:2024-06-27 21:12:22
医疗协议书锦集六篇

医疗协议书锦集六篇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2

甲方:xxx部

乙方:xxx公司

为促进医疗事业发展,更好服务军内外广大患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医疗器械设备和资金扩大门诊医疗服务范围,并达成下面有关协议:

第一条 甲方提供门诊部大楼一楼二间药库和二楼(除b超、牙科诊室外)全部诊室。所有甲方所属办公用品由甲方登记在册,合作期间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二条 乙方暂开设:1、泌尿性病科;2、男性科;3、妇科等专科门诊。

第三条 乙方每年上交甲方房租费16万,付款方式:分月支付,乙方每月初必须上交甲方当月所应上交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第四条 乙方在开展专科业务门诊过程中,由甲方协调正常工作的开展,但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己负责挂号、收费、设立药房。

第五条 乙方专科门诊提供的药品及项目收费,应符合地方及军队医药卫生法规,严格执行物价政策。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财经规定,建立建全有关帐目,并提供有效相关票据,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按医院规章制度办事,双方应主动配合,为病人早日康复着想。实事求是、文明行医、不收红包、讲医德、讲信誉。凡因乙方门诊所出现的医疗事故及医疗责任纠纷,影响门诊部声誉或经济责任的,其责任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应出面予以协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刊登宣传广告业务的审批和对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接待工作,但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互不接诊对方相关科室病号。

第十条 乙方聘用的医务人员必须符合部队及地方政府规定的行医条件,双方协商同意后先履行相关手续方可上岗,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应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甲方审核登记,以便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协议暂定为叁年,自XX年四月十九日至XX年四月十八日,在履行合同期内,双方均遵守政府与军队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因军 ……此处隐藏1921个字……疗事故及因此引起的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基金里结算。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十二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保证人、卡、证一致。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保卡或医疗保险证由医保办保管,以备稽查。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证和卡,并按住院流程完整地办理有关手续。急诊住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本次医疗费。发现冒名顶替者时应拒绝记账,并及时通知甲方。如被甲方稽查出冒名顶替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乙方及责任人。

(二)确有特殊情况非划卡患者住院,乙方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填写《赤峰市参保人员住院备案表》,并告知参保人员三日内到甲方备案。

(三)甲方不允许外伤患者划卡结算,外伤患者住院按非划卡患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经治医生要在病历中如实写清外伤原因,如将违法犯罪、他伤、自残、交通事故、工伤、醉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甲方将在结算费用时不予支付,并按有关规定对乙方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住院病历,就诊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病案室,并妥善保存,以备甲方查阅,住院病历至少要保存15年。如甲方查不到病历或病历不完整,结算时甲方将扣除无病历或病历不完整住院人员的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保证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城镇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五条 参保患者住院应实行一人一床制,甲方稽查时患者未在病房、未履行请假手续,病历中无记载、无患者本人签字,

两次不在的.视同挂床住院,甲方不予支付医疗费并对乙方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如患者无床住院(指有住院信息,无住院床位),甲方除不予支付医疗费外,甲方对乙方处医疗费的3至5倍的罚款。

第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转院率应控制在3%以下,转出地仅限北京、沈阳两地三级以上公立医院。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提出不符合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要求时,医护人员应予以拒绝,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因治疗需要确需使用超出城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的,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要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办理确认手续。

第十九条 特殊门诊参保病人就诊时,乙方按小号住院管理,就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病情用药,坚持因病施治,并使用甲方提供的门诊病历本,完整记录诊疗过程,否则甲方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的诊疗范围和收费标准。不按收费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开展诊疗项目收费的,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并按乱收费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百元以上化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二级医院不低于65%,三级医院不低于70%。

医疗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 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略)

医疗协议书 篇6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乙方作为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设备先进、服务周到

为解除企业的医疗后顾之忧,竭诚提供医疗绿色通道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相关协议如下:

第一条:医疗绿色通道主要包括:

1、甲方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件

2、甲方员工医疗就诊

3、甲方员工体检(招工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第二条:乙方承诺

1、急诊:由急诊中心承担,保证在接到甲方急诊任务后5—10分钟内急救队伍全部集中到位,全程实现迅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急诊科24小时电话:0511-86019515)

2、门诊:由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承担,事先联系、优先诊疗。根据病情安排相关治疗(包括住院)。

3、对高层管理人员就诊,将有专人陪同,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客户服务中心:0511-86019600)

4、组织、安排甲方员工的入职体检和年度健康体检。

5、对住院人员所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转入住院费用。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记帐、后结算方式。

6、按甲方需要不定期对甲方员工进行医疗急救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

第三条:甲方承诺

1、工伤事件、员工就医及体检委托乙方办理。

2、甲方与乙方配合,为医疗绿色通道协助做好联系、登记、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费用结算乙方做好医疗绿色通道甲方病员的费用明细帐目登记、统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如有保险赔付的费用由乙方及时结算开单。

第五条:组织领导双方成立医疗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及时沟通解决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合约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两年,如双方无异议,协议继续有效,也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司 乙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盖章处: 盖章处: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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